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举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宣贯视频培训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我厅会同省文物局定于9月18日(星期六)开展宣贯视频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9月18日(星期六)。
二、培训地点
培训采用远程视频方式。省主会场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楼视频会议室(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市州、县市区分会场设在住房城乡建设局。专家在主会场进行授课。
三、培训内容
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宣贯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建设授课(培训议程见附件1)。
四、参训人员
(一)主会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驻厅纪检监察组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省文物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相关设计单位技术人员。
(二)市州、县市区分会场: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员;市州、县市区文旅部门分管文物工作的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县级以上发改、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代表;相关设计单位技术人员。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人由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邀请。
五、有关事项
1.请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分会场会议组织工作,并按要求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
2.厅信息中心于9月16日上午10:00起组织视频会议系统调试。
3.请各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本地区参会人员名单,于9月16日前报我厅勘察设计处(参会回执见附件2)。
联系人:
厅设计处:晁阳 0731—88950076,邮箱363014620@qq.com
厅信息中心:王飞翔 0731—88950435
省建设干部学校:曾劲熙 13469041198
附件:1.培训议程
2.参会回执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