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城市绿化周”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城市绿化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湘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提升城市绿化水平,促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现就开展2021年第20个“城市绿化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注重实效

根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1月24日《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周”活动的决定》,每年3月12日至18日在全省开展“城市绿化周”活动。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城市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加大公众参与,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义务植树、园林花卉展览、园林文化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确保“城市绿化周”活动取得实效。

二、统筹开展,广泛宣传

各地要将“城市绿化周”活动与园林城市(县城)、园林式单位(小区)、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推广家庭园艺、阳台绿化,引导广大市民踊跃参与城市绿化建设,提升知绿、爱绿、建绿、护绿的自觉性。鼓励各地开展人民满意公园、最美林荫路等示范建设活动。活动期间,各地应充分利用公众号、客户端、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园林绿化知识及城市绿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三、完善机制,提升品质

各地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部门联动、公众监督、行业自律的管理机制,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查处占绿、损绿等破坏城市绿化建设成果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尊重自然、节约生态、因地制宜、功能完善的城市绿化基本原则,严控挖山填水、硬化驳岸、硬质不透水铺装过多、过度密植、随意砍伐移栽行道树、盲目设置大灌木模纹色块、大广场、大水景等各种急功近利、贪大求洋、奢侈浪费和违背自然规律的建设行为,杜绝运用断头树、牙签苗和过大规格苗木,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各地要认真总结“城市绿化周”活动经验,将历年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含总结报告、统计表、2021年活动图片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3月22日前报我厅城市建设处(园林绿化管理处)。

联系人:康娅琳

联系方式:0731—88950042,283930901@qq.com

附件:“城市绿化周”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