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数据采集及建库规程等三项标准》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拟对《湖南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数据采集及建库规程等三项标准》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湖南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数据采集及建库规程等项标准》,本项目经费30万元。

三、工作内容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县以上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建城〔2021〕165号)的工作要求,编制《湖南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数据采集与建库规程》《湖南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技术导则》《湖南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数据采集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项目验收工作指南》,指导我省市县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以上三项标准应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在已有的地下管线信息化成果基础上,衔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规范设施普查工作流程,确定设施基础属性、管理属性、风险隐患属性等数据规格,明确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各项业务管理内容,规定数据采集和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流程和标准,推动我省市县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市政行业管理水平。

四、项目完成时限

本项目计划于2022年9月底之前完成。

五、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较强研究实力,长期从事地下空间领域信息化相关工作,以及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2、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属于双软企业、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具备信息安全、信息技术服务等管理体系认证。

3、项目组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成果汇报及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4、本次公开选聘的项目研究单位必须以项目组形式,并经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六、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1)《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项目申请单位应认真据实填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要结合项目内容研究确定工作方案和研究大纲;(2)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4)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资料复印件。相关资料请加盖公章确认。

3、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五份)。同时提交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湖南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数据采集及建库规程等三项标准》研究项目申请字样)。

4、组织评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将结合申请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以及申报项目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公示信息。

七、进度要求

公开遴选课题应按以下进度要求开展研究:

1、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厅将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进行直购、签订合同。

2、开题启动:承担单位签订合同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项目开题会,尽快启动项目研究。

3、中期检查:承担单位应于2022年7月初形成项目中期成果。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适时组织召开《湖南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数据采集及建库规程等三项标准》项目中期成果评审会或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4、评审结题:承担单位应在讨论评审的基础上,对项目成果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和修改完善,于2022年9月初形成最终成果。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通过集体验收或专家评审等程序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A219办公室(邮编:410116)

联系方式:0731—88950355

附件:项目申请书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