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
岗位考核的通知
各市州燃气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城〔2014〕167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23年2月26日至3月5日开展第一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专业人员岗位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岗位
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岗位1),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2),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运行、巡线、维修和抢修人员(岗位3),瓶装燃气经营企业运行、充装、送气、维修和抢修人员(岗位4),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企业运行、充装、维修和抢修人员(岗位5)。
二、考试批次及时间地点
考试根据报名情况按市州分组进行。第一组:衡阳市、岳阳市、常德市、株洲市、湘潭市、郴州市、邵阳市、益阳市地区报考人员;第二组:长沙市、怀化市、娄底市、永州市、湘西州、张家界市地区报考人员。
考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上午9:30—11:30(第一组),2023年3月5日上午9:30—11:30(第二组);考试地点: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三、相关事项
(一)请各燃气经营企业在2月18日前登录“湖南省燃气行业动态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对在2022年9月已报名考试的人员进行信息确认,信息有误的及时修改或删除。并通知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于2月22日开始开放,打印方式:企业登录“平台”→“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准考证打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参考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无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报考人员按时参加考试。省厅将统计考场缺考情况并予以公布,对累次缺考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省住建厅官网进行公布,企业自行登录“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联系方式:0731—88950568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