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报送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厅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各级行政机关要按国家要求及时公开和报送本机关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及相关数据。请各单位(包括厅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各单位)认真总结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形成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于12月30前报送厅城市管理和执法监督局。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本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情况,以及执法办案、执法公示、执法评议考核(包括本区域执法考核、执法案件评查等)等方面的具体数据。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须经本单位负责同志审核把关(书面报告注明签发人)。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管执法局杨超

邮箱:1750323151qq.com。

电话:0731-88950436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