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撤销文雷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我厅书面报告,说明因工作人员未认真核实项目负责人信息,误将已经离职的原项目负责人文雷认定上报不良行为记录,请求撤销我厅《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通知》(湘建建函〔2023〕8号)中文雷不良行为记录。
经核实,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认定不良行为记录时,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不良行为记录认定程序,误将文雷不良行为记录上报我厅,以致我厅汇总后在湘建建函〔2023〕8号文中予以公布。
鉴于上述不良行为记录由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严格执行不良行为记录认定程序造成,且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经研究,同意撤销2023年第一批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中文雷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对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工作把关不严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