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数据等级提升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高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强工程项目数据等级提升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原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严格的数据等级提升审核把关机制,收到企业提交的本级监管工程项目数据等级提升申请后,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现场影像记录。经核查属实的工程项目数据应进行挂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按照《工程项目数据等级提升工作指南》(详见附件)办理数据等级提升。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下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项目数据等级提升申请报告后,应重点核查审核流程、挂网公示情况、佐证资料(含影像资料)等。
二、加强层级监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采取线上抽检与实地核查的方式,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核查与季度督查等工作,对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数据等级提升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纳入相应市级建筑许可指标营商环境测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每年按不低于20%的比例,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数据等级提升的工程项目进行抽查,于每年12月底前将抽查情况报送至我厅建筑管理处。
三、做好指导服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主动担当作为,提高服务效能,指导有数据等级提升需求的企业查阅学习相关操作手册与视频教程(相关内容可在省级平台“帮助中心”下载),做好数据等级提升协调服务工作,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对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
四、严格依法查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数据监管。对篡改数据、虚假采集的主管部门数据等级提升管理责任人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的企业或个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认定上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我厅建筑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0731-88950062、0731-88950065。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