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责停(改)通字〔2023〕1号
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长沙中玛民航设备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28条第1款“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的规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28条第2款“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3年7月27日前改正。具体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关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应具备800万元以上净资产,配备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专业齐全);技术负责人应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5日
联系电话:0731-88950062、88950065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高升路266号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