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贵阳市小关污水处理厂、贵安新区马场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26.7毫克/升、33.4毫克/升,清水进清水出”(对应省整改任务第二十七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4日至6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提出。联系电话:0851-85360673;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4日
附 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贵州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七项整改任务:贵阳市小关污水处理厂、贵安新区马场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26.7毫克/升、33.4毫克/升,清水进清水出。 |
整改责任单位 |
贵阳市委、市政府,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
整改目标 |
完善污水管网,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 |
整改措施 |
1.采取新建、改建、修复等方式完善污水管网,做到污水应收尽收,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满足污水进厂浓度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贵阳市小关污水处理厂:通过新建雨污水管、疏通管道及现状排水边沟、修复现状河道及支流截污管、雨污错混接整改、拆除排水沟破损盖板、更换检查井井盖、河道及道路边沟清淤及垃圾清运等,2023年主体工程治理完成。小关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平均达140mg/L以上,项目治理达到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