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
根据《关于202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5〕18号),为做好全省202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序号 |
专业名称 |
1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2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3 |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
4 |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5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6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
7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8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9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10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11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12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
13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 |
14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
15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16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
17 |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资料(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二、报考条件、报考要求
(一)各专业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实践要求的报考人员,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对照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考。
2025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在首页搜索栏中进行查询。
有关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相关规定,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阅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
(二)报考要求
1.本次考试职业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作答。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上、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专业案例》(上、下)科目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参加上述科目的应试人员,需严格按照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填涂在专用答题卡首页指定区域,解答步骤按题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即题号对应的黑色边框之内)作答。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道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的考试作答方式不变。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5日—8月31日
(二)缴费时间
2025年8月25日—9月2日 16:00止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5年10月27日9:00—11月2日14:00止
(四)考试时间
11月1日 |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
|
11月2日 |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8:00—11:00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14:00—17: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2025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均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不受理现场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告知承诺制及报名流程
(1)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2)具体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请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applyGuide/754.html)了解详情。如需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请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了解详情。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网上在线核查
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达到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单位在2至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核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状态,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1)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准考证打印
在报名平台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信息修改事宜
1、未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完成缴费的所有报考人员均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请报考人员仔细核对,慎重提交。
五、考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如信息有误,应在考试前联系报名地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更正。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考试时长2小时以内的科目,考场封闭一般至考试结束;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科目,考场封闭2小时。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其他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1.一级结构工程师:基础120元/人,专业144元/人;
2.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150元/人;
3.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126元/人,专业278元/人;
4.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基础160元/人,专业320元/人;
5.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基础130元/人,专业260元/人;
6.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基础128元/人,给水排水专业268元/人,暖通空调专业280元/人,动力专业290元/人;
7.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基础122元/人,发输变电专业280元/人,供配电专业268元/人;
8.化工工程师:基础128元/人,专业290元/人;
9.环保工程师:基础112元/人,专业260元/人;
10.道路工程师:基础140元/人,专业268元/人。
(二)发票开具时间
缴费工作结束15个工作日内,财政非税票据将发送至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上,考生可登录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票据。
七、考场设置
202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八、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在报名平台发布,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及时登录查询考试成绩。
(二)证书发放
资格审核单位对取得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
资格复核和证书发放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guizhou.gov.cn/),以免贻误。
九、监督管理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人事考试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将全程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
(一)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保障资格审核、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
考试机构按报考人员填报的上述信息进行考试文书等考试工作信息送达时,发送成功即视为信息已送达。
(二)有关本次考试全周期的重要信息,将通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以免贻误。
(三)查分受理按“贵州省资格考试查分办事指南”(https://www.gzrsks.com.cn/bszn/790004.html#/article/detail?id=1739092889811599361&rf=9a3419c5)执行。
十二、咨询服务
(一)电话咨询:0851-85360006
(二)邮件咨询:jst.jnzx@guizhou.gov.cn
特此通知。
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