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外入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维护检测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我厅起草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2025年8月22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管理处
邮政编码:550003
联系电话:0851-85360388
电子邮箱:jst.jzyc@guizhou.gov.cn。
附件: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21日
附件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为规范省外入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省外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以下简称检测业务)备案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备案范围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检测业务的省外检测机构,应通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的“贵州省建设工程检测资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系统)向我厅备案,方可按照备案专项范围从事检测业务。
(二)备案项目
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可选择其已取得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一个或多个专项资质办理备案。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所备案专项应当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中相应专项资质所需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且申请检测能力不得超出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登记的检测能力范围。
省外检测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内容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我厅申请备案变更,并确保检测能力满足在黔备案条件的要求。
(三)备案资料
1、省外检测机构向我厅提交以下备案资料:
2、省外检测机构法人营业执照电子版或原件扫描件;
3、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电子版或原件扫描件(如有);
4、省外检测机构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纸质版、OFD版(含检测能力附表、检测报告批准人附表);
5、检测资质许可地机构入黔备案授权书(见附件);
6、省外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联系方式;
7、省外检测机构在黔负责人(含分支机构)任职文件、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社会保险证明、质量检测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联系方式;
8、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批准人)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会保险证明、人员培训证明、质量检测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注册人员、技术人员配备要求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9、省外检测机构在黔经营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原件扫描件;属于租用(借用)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借用协议)的原件扫描件。如经营场所为自建房的,另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
10、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所需仪器设备清单、在黔检测仪器设备所属证明及其检定/校准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11、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机构管理制度以及质量控制措施;
12、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书面承诺书(见附件)原件扫描件;
13、《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黔备案申请表》电子版及扫描件(见附件)。
二、备案时限
省外检测机构在平台正式提交备案信息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我厅提交备案资料相应原件核对;我厅在备案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委派专家对省外检测机构开展现场评审,并结合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对通过综合评定的省外检测机构我厅将在5个工作日内(变更2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录入和备案。
省外检测机构应当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企业申请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应当在发生变更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中申请办理备案信息变更。
三、操作流程
四、监督管理
(一)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以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对接等名义向省外检测机构收取费用。
(二)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黔建建通〔2024〕79号)《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等规定,持续具备在黔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
(三)省外检测机构(含分支机构)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应独立且固定设置,不得与省外检测机构检测资质许可地经营场所及其他分支机构共用。
(四)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备案信息有效期与其检测资质许可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有效期一致。省外检测机构备案有效期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我省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备案有效期自动顺延。
(五)省外检测机构应加强对其授权的入黔备案机构指导和监督,对入黔备案检测机构检测工作质量和检测行为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六)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本行政区内的省外检测机构纳入日常监管范围,通过核查电子证照、“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定期对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资质条件进行动态核查,与本省检测机构同条件管理。对动态核查中发现省外检测机构已备案专项资质不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的,我厅将取消其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省外检测机构实施的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我厅,并及时函告省外检测机构检测资质许可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我厅将上传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八)省外检测机构入黔备案涉及现场评审有关事宜按照《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专家评审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黔建建通〔2024〕60号)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备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黔建建通〔2022〕81 号)废止。
附件一:省外检测机构入黔备案授权书
附件二: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书面承诺书(式样)
附件三: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黔备案申请表
附件一
省外检测机构入黔备案授权书
检测资质许可地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编号:
因 的需要,我公司决定申请开展入黔检测活动。设立分支机构名称(如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 。
授权 同志为在黔检测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号: ),负责我公司在黔机构的管理工作。
授权开展的检测项目及参数为: 。
授权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
检测资质许可地机构名称: (公章)
授权机构检验检测专用章:
检测资质许可地机构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书面承诺书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办理在黔开展检测业务备案过程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和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我公司保证依法依规在黔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遵守贵省有关管理规定,不出具虚假报告、不实报告,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如有违反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各级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机构名称、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黔备案申请表
检测机构名称: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申请备案时使用。
二、本表可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直接下载,内容填写应真实、有效,本表打印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填写本表内容表格受限制时,可增加附页,纸型采用A4(210×297mm)。
四、本表须附有关附件材料:
1、省外检测机构法人营业执照电子版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
2、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如有)电子版打印件或原件扫描件;
3、省外检测机构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含检测能力附表、检测报告批准人附表);
4、检测资质许可地机构入黔备案授权书原件;
5、省外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联系方式;
6、省外检测机构在黔负责人(含分支机构)任职文件、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社会保险证明、质量检测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及联系方式;
7、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批准人)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执业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会保险证明、人员培训证明、质量检测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注册人员、技术人员配备要求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8、省外检测机构在黔经营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原件扫描件;属于租用(借用)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借用协议)的原件扫描件。如经营场所为自建房的,另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
9、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所需仪器设备清单、在黔检测仪器设备所属证明及其检定/校准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10、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机构管理制度以及质量控制措施;
11、省外检测机构在黔开展检测业务书面承诺书原件。
一、检测机构备案申请
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代表(检测机构)申请开展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黔备案。本机构拟在贵州省市(州)申请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备案业务范围为: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 建筑幕墙检测 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 市政工程材料检测 钢结构检测 道路工程检测 地基基础检测 桥梁及地下工程检测 建筑节能检测 本机构承诺:本机构填报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黔备案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内容是真实、有效的,无任何隐瞒、虚假和欺骗。 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二、检测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
设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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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登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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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场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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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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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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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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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登记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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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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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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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职务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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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人员总数 |
专业技术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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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数 |
高级职称人数 |
人,其中正高级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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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 总台(套)数 |
仪器设备固定资 产原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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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面积(m2) |
试验检测用房 总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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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备案检测业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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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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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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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职称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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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从何校毕业(按最高学历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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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从事检测工作相关年限 |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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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由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务、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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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属实。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四、企业在黔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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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何时从何校毕业(按最高学历填写) |
||||||
身份证号码 |
从事检测工作相关年限 |
|||||
办公室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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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由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务、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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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属实。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五、企业在黔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何时从何校毕业 (按最高学历填写) |
||||||
从事检测工作相关年限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工 作 简 历 |
由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务、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
申报材料属实。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六、企业在黔质量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何时从何校毕业 (按最高学历填写) |
||||||
从事检测工作相关年限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工 作 简 历 |
由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务、 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
申报材料属实。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七、企业在黔注册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职称 |
职称专业 |
注册资格类别 |
注册资格证书号 |
从事检测相关工作年限 |
从事检测专项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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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第 页, 共 页
八、企业在黔检测人员情况一览表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职称证书号 |
从事检测 工作相关年限 |
从事检测 专项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九、企业在黔授权审核、签发人员一览表
第 页, 共 页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职称 |
权限 |
授权项目 |
签名识别 |
十、企业在黔主要仪器设备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
第 页,共 页
序 号 |
检测项目 |
主要仪器设备 名称/型号/规格 |
技术指标 |
检定/ 校准机构 |
有效 日期 |
自检/校 项目 |
自检/校规范名称及编号 |
备注 |
|
测量范围 |
准确度等级 /不确定度 |
||||||||
十一、申请备案的检测业务范围一览表
第 页,共 页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参数 |
采用的检测方法和标准 (名称/编号) |
所用主要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 |
备 注 |
|
编号 |
名称 |
|||||
一 |
建筑材料及构配件 |
|||||
1 |
1.1 |
|||||
1.2 |
||||||
1.3 |
||||||
1.4 |
||||||
… |
||||||
2 |
2.1 |
|||||
2.2 |
||||||
2.3 |
||||||
2.4 |
||||||
… |
注:填写时应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附件2规定的检测项目及参数顺序填写,可选检测项目/参数的名称后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