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4-2024)等9本工程量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标准》相关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的监管,督促市场各方主体严格执行《标准》及本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三、本通知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
附件:
1.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的实施意见
2.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4—2024)的实施意见
3.执行《仿古建筑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5—2024)的实施意见
5.执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7-2024)的实施意见
6.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8-2024)的实施意见
4.执行《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6-2024)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2日
(联系人:李洋;联系电话:0851-85360256;邮箱:jst.liyang@g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