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建局、审批局: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对葫芦岛市鑫合市政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28家申请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2日。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行政审批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各市住建局、审批局: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对葫芦岛市鑫合市政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28家申请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2日。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行政审批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