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2019〕27号
各市住建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相关时间安排调整如下:
1.各市建委(局)统一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的时间调整为2019年4月18日。
2.联合工作组对全省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的时间调整为2019年6-8月期间。
3.各市建委(局)统一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工作总结的时间调整为2019年9月2日。
4.上月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上报时间调整为2019年4月起,每月3日。
近期,省厅会将核实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注册人员信息发给各市主管部门,请各市按照注册人员信息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报电话:024-23447691(勘察设计行业)
024-23447623(监理、造价行业)
024-23447617(施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电话:024-22959116
省 交 通 厅 举 报 电 话:024-23855567
省 水 利 厅 举 报 电 话:024-62181408
省 通 信 管 理 局 举 报 电 话:024-86581421
电子信箱:lngzjb@163.com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人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