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2019〕78号
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各行业分中心、东电管理部: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建金〔2019〕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加快推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服务平台作用,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现提出如下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使用重要意义,加快平台建设,完善平台功能,丰富线上业务办理种类,加大平台推广力度,充分发挥服务平台作用,有效提高离柜率,切实提升公积金服务效能。
2.城市人民政府要求将服务平台纳入当地政务平台统一管理的,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对接工作。通过对接,更好地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开展业务信息联网核查,提升线上服务效率。对接后,要以综合服务平台作为住房公积金线上服务主渠道,不得以政务平台替代服务平台建设,不得取消已建成并被缴存职工广泛使用的电子服务渠道。
3.住建部、省厅将于2019年6月开始对各单位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验收,各单位要确保于年底前通过综合服务平台验收。对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滞后的单位,我厅将定期予以通报。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