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2019〕36号
各市住建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本地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总结及汇总表报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王海东,电话:024-23447692,23447693(传真)。
邮 箱:287214271@qq.com。
附件:1.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汇总表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在建安置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质量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