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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购买服务公示 |
处室名称: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用事业处 |
项目名称 |
全省城市供水水质抽查检测及供水检查费 |
预算金额
(万元) |
29.8 |
项目内容 |
对沈阳市、新民市、抚顺市、盘锦市、大连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锦州市、北镇市、义县、黑山县、阜新市、西丰县进行水质现场采样、检测。 1.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对各市县公共供水厂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进行水质检测;
2.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并报辽宁省住建厅公用处和住建部水质中心;
3.对于存在超标问题地区进行复测。 |
承接主体条件及服务项目要求 |
1.要求检测机构为辽宁省内具有国家或省级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质。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为国家水质监测网会员单位。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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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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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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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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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行业协会商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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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机构 |
购买方式 |
政府采购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
2022年7月13日-2022年7月18日,322房间 |
联系人 |
张伟国 |
电话 |
23448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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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
填表说明:
1.“项目内容”应简要描述购买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质量标准要求。
2.“承接主体条件及服务项目要求”填写承接项目的主体需要具备的行业资质条件、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项目的质量要求等。
3.“承接主体类别”可以多选。
4.“购买方式”填写政府采购或非政府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