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的处理通报

渝建勘设〔2021〕43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的处理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渝)建罚【2021】第0045-2号),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原名称:湖北省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因在蔡家公交首末站项目中,未征得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同意及未制定轨道交通设施的安全保护方案,在轨道6号线控制保护区内违法钻孔地勘作业,其中一个钻孔误将轨道6号线隧道结构拱顶打穿,钻孔直径为10CM,违反了《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被处以罚款10万元整。

根据《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19号)第十八条规定,决定对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纳入黑名单,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屏蔽其入渝信息3年,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企业注册地省级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特此通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