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渝建科〔2021〕3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标准体系的先进性、完备性、时效性,保障标准实施的科学性、适用性、协调性,我委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经复审、公示,现决定对《城市道路路面维护评价标准》DBJ50/T-204-2014等57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予以废止,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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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废止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