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通知

渝建物业〔2021〕1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整治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信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委《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强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发挥街镇、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组织发动多方参与,依法对物业服务中“短斤少两”、违规收费、信息不公开透明等不规范行为,相关利益主体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和市场秩序,持续推动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切实推动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整治物业服务不规范行为。

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照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或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的行为;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后,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行为。

(二)依法整治扰乱物业服务市场秩序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主体在参与项目选聘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中介机构和相关主体在项目选聘过程中索取、收受非法利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利益主体在项目选聘、物业管理活动中恶意炒作、捏造散布谣言以及其他妨害公共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年9月1日-15日)

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区县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排查问题,移交问题线索,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物业服务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各区县及时更新发布信用信息;指导物业行业协会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行业自律,并结合整治工作进度总结通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区县持续推进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

市公安局指导各区县依法查处排查发现和移交的物业管理过程中的违反治安管理或相关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经济领域法律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市司法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指导各区县进一步加强《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依法查处排查发现和移交的物业管理过程中相关法律专业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网信办指导各区县加强物业管理中的舆情引导和应对,强化对恶意炒作、造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各区县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不正当竞争及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二)推进阶段(2021年9月15日—2021年12月30日)。

1.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各区县充分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排查,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开展抽查与专项检查,形成整治问题清单。

2.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各区县将整治问题清单分类建立工作台账(见附件1、2),明确责任单位,细化整治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建立交办、移交和督办机制,实施销号管理。

3.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各区县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开展整治,采取警示约谈、通报、处罚等措施,按规定计入信用信息,并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3年12月)。

各区县及时总结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在2021年推进整治规范阶段性工作的基础上,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有针对性的提出工作建议,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和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持续深入推动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逐步形成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向区县党委、政府报告,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街道、社区党组织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监督、管理,督促街道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构和人员配置;推动街道社区成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完善工作机制,指导街道、社区依托党建联席会、议事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居民对物业服务企业选聘、项目交接、业主大会等重大事项全过程监督,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进行评议。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化辖区整治方案,可针对本地突出问题增加整治重点内容,对摸排、交办、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照工作台账认真核实、逐件处理、及时反馈。

(三)强化信息共享。市、区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建立信息共享和重大问题会商机制,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掌握的涉及扰乱物业服务行业市场秩序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共享相关部门。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月5日前将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更新连同台账清单发送至851524937@qq.com。

(四)注重宣传引导。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新闻媒体,加大对物业服务行业正、反两面典型的宣传报道,选树一批典型事例、项目和行业代表,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案例,及时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

附件:1.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台账

2.区县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4日

附件1

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台账

区(县)

项目名称

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

问题概述

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