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渝城办〔2021〕16号

重庆市城市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推进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有关市级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市政府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全市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31个。今年以来,各区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有部分区县进展不平衡、工作滞后。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2020年项目完工情况。全市2020年度计划改造老旧小区(申报中央补助项目)729个,截至7月底,已完工234个,完工率32.1%。其中,云阳县、永川区、沙坪坝区、巫溪县、黔江区、长寿区、涪陵区、彭水县、江津区进度快,完工率100%(详见附件1)。

(二)2021年项目开工情况。全市2021年度计划改造老旧小区(申报中央补助项目)831个,截至7月底,已开工571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8.71%。其中,开工进展较快的区县:永川区(100%)、大足区(100%)、垫江县(100%)、云阳县(100%)、荣昌区(100%)、渝北区(100%)、长寿区(100%)、两江新区(100%)、璧山区(100%)、北碚区(100%)、铜梁区(90.91%)綦江区(87.5%)涪陵区(85.71%)、巫溪县(85%)、渝中区(80.45%)(详见附件2)。

(三)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为以点带面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精心抓好一批重点项目,我市建立了重点项目申报和推进机制,各区县已累计申报重点项目100个,115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46亿元。截至7月底,重点项目已完成34个(中心城区22个),渝中区、南岸区、沙坪坝区、北碚区、永川区工作推进力度大,重点项目成效明显。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审计整改。按照市审计局对黔江区、涪陵区等11个区县202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的审计情况报告中涉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共30个问题(主要涉及扩大范围使用改造资金、任务未及时完成、政策实施效果不理想),截至7月底,已完成整改27个问题,剩余3个问题(涉及忠县2个、城口县1个)还未落实,相关县务必抓紧整改,确保8月底前整改到位。

(二)项目预警。根据住建部城建司函告中央预算内投资问题项目清单,涉及33个区县、共 95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项目问题,其中包括56个资金支付率低问题项目、33个超期未完工问题项目、2个缩减投资规模问题项目、4个中央资金沉淀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项目,正在整改60个项目,相关区县务必重视落实整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区县将纳入年度实绩评价。

(三)投资滞后。2020年项目完成投资率低于50%的区县有秀山县(6.45%)、丰都县(8.23%)、江北区(10.77%)、万州区(16.33%)、武隆区(20.53%)、巫山县(20.64%)、梁平区(22.07%)、垫江县(24.4%)、酉阳县(24.42%)、渝北区(31.52%)、巫溪县(39.5%)、黔江区(39.55%)、九龙坡区(43%)、忠县(48.2%)等14各区县远远低于投资目标,务必要重视狠抓投资。

(四)进度滞后。2021年项目开工进展严重滞后的区县有武隆区(0%)、万盛经开区(0%)、丰都县(0%)、忠县(0%)、石柱县(0%)、酉阳县(0%)、彭水县(0%)(详见附件2),相关区县务必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按计划完成目标。

(五)重点项目。2021年重点项目工作进度较为缓慢,截至7月底,31个区县48个重点项目仅有11个区县13个重点项目已申报方案评审,其中,沙坪坝区、永川区等区县推进速度较快,渝北区、巴南区等区县较为滞后。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加快项目进度。总体来看,大部分区县项目顺利推进,但部分地区、部分项目的进度还较为滞后。各区县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1〕28号)要求,务必高度重视,认真严肃对待,赶前不赶后,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和投资,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市级有关部门将按照上级要求定期梳理老旧小区改造进度,对进展缓慢的地区开展专项督导并严格纳入工作实绩评价和民生实事考核。

(二)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相关工作。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有关部署,各区县要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一要严格按照要求,确保项目开工、完工进度与既定计划相符合;二要合理规范使用中央资金,并按进度及时拨付;三要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扎实办好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事,让干部在办实事的过程中受教育,让群众得实惠,特别是对项目开展过程中群众有反馈、有投诉、有信访的相关问题及时梳理并建立台账落实解决;四要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压实项目参建各方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五是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既有招标采购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三)认真做好统计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统计局对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计调查制度等相关统计要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日常统计和台账管理工作,务必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报送,客观反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各区县要加强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中央预算内项目的日常调度,督促业主单位在国家重大项目库中认真做好每月调度信息填报,确保项目实际进度、投资等信息与调度填报信息一致,避免在库项目出现预警问题。

(四)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各区县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建立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渝城办〔2021〕8号),加强重点项目调度统筹,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落实重点项目领导责任包干、台账管理、动态跟踪机制,做到卡点难点问题早发现、早协调、早落地。各个重点项目应抓紧对接管线单位,同步推进老旧小区管线更新改造,落实管线单位出资和改造责任。

(五)大力抓好宣传培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区县两级要密切配合,共同发力,注重从各区县已经开展的实践中提炼案例,加大对优秀、典型项目的宣传力度。各区县要配合做好示范推广和经验交流工作,整理老旧小区改造中有关先进经验、感人故事、典型案例等,收集图片、视频、媒体重要宣传报道等素材,于每月15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委(联系人:杨柳,电话15086774429,邮箱:1263553779@qq.com)。各区县要适时组织改造政策、技术标准、业务知识等培训,提高相关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附件:1.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完工进展表

      2.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开工进展表

重庆市城市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

附件下载:

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完工进展表.docx
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开工进展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