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问题监督举报专栏”监督举报须知

一、该专栏只在工作日受理监督举报。

二、该专栏受理监督举报的范围具体包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有关问题;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国内); 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领导干部住房以权谋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节礼。

请您根据举报的具体内容,在该专栏受理监督举报的范围内进行举报。

二、当事人应自己举报投诉,便于受理单位更快捷有效地办理投诉举报事项。

三、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举报人的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四、举报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五、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举报投诉或者以举报投诉为名借机敛财。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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