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管控工作情况的通报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部署安排,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主题教育总要求,高位部署,高效推进“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管控问题”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9月15日,我省247.63万栋房屋已全面排查完成,排查出自建房145.62万栋,排查率100%,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5.53万栋,管控率100%。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圆满完成 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的既定目标任务。其中,5.53万栋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销号率72.58%,提前完成了我省“年底整治销号率40%”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为有序推进“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管控问题”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青海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为指挥长的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联合作战指挥部”,统筹推进全省“百日攻坚”行动开展。

一是大宣传。制作了“青海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警示微视频”和“五分钟带您了解自建房及自建房装饰装修的小常识微视频”,组织各地区通过微信、网络、电视台、自媒体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配合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大排查。压实各级“百日攻坚联合作战指挥部”责任,指挥各地区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三是大整改。督促各地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坚决落实管控措施,该撤人的撤人,该封房的封房,该停业的停业,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四是大督导。印发《青海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交叉检查的通知》,召开培训会对交叉检查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五是大调度。坚持每周召开调度会,通报工作进展,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推动“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每周印发《督查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六是大评估。深入全省8个市、州进行督导调研,指出差距不足,指导问题整改,明确整改要求。七是大压实。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省应急管理厅等15部门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压实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排查整治责任。八是大防范。结合防汛工作实际,印发《关于汛期防范应对城乡自建房领域安全事故的提醒函》,督促各地将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防汛工作紧密结合,坚决避免因强降雨灾害引发的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推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二)加快安全隐患整治销号。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抓好整治销号工作,坚决克服“歇歇脚、喘喘气”的松劲思想,对整治中和尚未进行整治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定期开展巡查,做好日常安全防范,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及时完成整治销号。

(三)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对各地已经完成整治销号的自建房持续开展督导检查,进行现场核实,对存在整治工作不真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坚决落实“严管控、真整治”,确保各地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四)构建自建房长效机制。督促各市(州)、县(区)加快制定《三年整治工作计划》《责任追究机制》《巡查检查机制》,同时推进《城镇自建房管理办法》的编制审定工作,指导全省城镇自建房规范管理,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必依,从源头上遏制城乡自建房安全事故发生。

 

 

青海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