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表(第二十六项任务第5条措施)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西宁市城北区、城东区均存在污水直排问题,直排污水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8倍至20倍。海东市化隆县污水处理厂、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在雨季时被大量雨污混合水淹没,厂区内“污水横流”。民和县、循化县雨季时大量雨污水溢流,有的直排黄河。根据《青海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二十六项任务第5条整改措施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指导各市(州)加强城镇排水许可管理,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排水户开展普查,完成证书补办及违规关停等工作。

整改实施主体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目标

  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和排水管网“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工作,系统实施分类整治,切实消除污水溢流直排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市(州)加强城镇排水许可管理,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排水户开展普查,完成证书补办及违规关停等工作。(2024年12月31日)

整改成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通上线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业务,举办视频培训会、工作推进会、专题培训会等,专题解读相关政策,有力指导各市(州)加强城镇排水许可管理。印发开展排水许可业务的相关通知,要求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完成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排水户普查工作。目前,排水许可电子证照办件数量为1007件,已成功核发排水许可证416件,未发现违规行为。西宁市对需要补办排水许可证书的11家排水户开展了一轮集中约谈,切实推进证书补办工作。

整改完成时间

  2024年12月

社会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971-813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