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沿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青建工〔2020〕307号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西、海北、玉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中国铁路青藏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中铁十二局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全省铁路安全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铁路沿线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有序、整洁美观的铁路沿线环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铁路沿线建筑施工管控措施

邻近铁路线路的各项施工必须与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等相关手续,并按铁路相关规定办理施工计划的申请。施工期间由铁路设备管理单位派驻施工安全监督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一)下穿、跨越或临近铁路线路施工措施方面。

1.加强施工过程监测。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施工,加强施工过程监测,尤其是要强化下穿铁路的地下施工、临近线路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的监测评估,监测数据超出预警值或控制值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置。严格落实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并加强对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的监控,进一步优化施工次序和时序,及时回填临近线路的基坑,消除基坑工程影响,维护铁路运行安全。

2.明确管理维护责任。对于施工项目下方存在铁路隧道的,必须在地面上划定隧道区域,规范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严禁在划定隧道区域内进行材料堆载、吊装(运)作业活动,确保管理维护责任落实到位。

3.强化起重吊装作业管控。临近铁路线路施工项目,塔吊大臂严禁侵入铁路线路安全限界,一律落实回转限位或控制臂长要求,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4.加强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规范各类突发事件、恶劣天气条件应急处置措施,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协调有序,保障铁路安全。

(二)文明施工方面。

1.加强轻飘物品管理。施工现场要有效管控卫生环境,尤其要做好轻质铁皮、防护网、围挡宣传图等轻飘物品管理工作,确保使用过程牢固,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

2.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城市范围内主要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施工工地的封闭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3.加强物料管理。所有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4.注重降尘作业。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主要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5.硬化路面和清洗车辆。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

6.清运建筑垃圾。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7.加强监测监控。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三)施工安全方面。

1.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审查分包单位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切实履行职责。各参建单位要严格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全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间断开展自查、巡查,重点强化对消防安全、高处施工平台、起重机械、架桥机、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交叉作业、临时用电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整改,监理单位应及时跟踪。

2.加强夜间施工管理。各在建项目要合理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减少夜间施工作业。局部确需夜间施工作业的,应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夜间施工期间,建设、监理、总包单位应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有分包单位施工的,总包单位应派安全管理人员值班值守,加强夜间施工期间的监督巡视,对分包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的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规范意识。

3.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机械作业前检查验收制度,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巡视和旁站监理制度。建筑机械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使用单位必须向总承包单位报告并登记,总承包单位审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核,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要严格核查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无证人员一律严禁操作。总承包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操作人员要遵守机械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监督操作人员作业,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操作行为。

(四)消防安全方面。

1.重点检查整治违章动火、违规用电、易燃可燃杂物乱堆乱放、消防车道堵塞、无消防水源等隐患问题;

2.重点检查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品的租借、使用、管理、归还是否专人负责形成闭合管理的问题;

3.重点检查企业和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节假日期间治安防火值班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落实情况;

4.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5.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情况;

6.重点检查临时活动板房、防护网等燃烧性能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现场生活区用电是否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情况;

7.重点检查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工程,是否按照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施工等。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立即行动、全面排查。各有关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会同铁路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铁路沿线两侧500米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督促工程各方主体严格落实上述铁路沿线建筑施工管控措施,规范铁路沿线施工活动管理。

(二)严格落实、严厉整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有关技术和管理标准要求,确保施工有前期保障,有专项施工方案,有现场安全管理,层层落实施工安全责任,杜绝施工活动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运输秩序情况发生。

(三)加强沟通、主动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对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高度重视,要与铁路监管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密切配合,建立沟通联络机制,互通信息,加强沟通。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