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青海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提高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我厅组织专家对现行五年以上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评审,现将《青海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等9项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论予以公示,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或建议。如有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将意见反馈至青海省工程建设标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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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度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论公示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