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属各事业单位,省内各工程管理、物业服务、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投标等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统计局工作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服务业统计工作,提高数据统计质量,按时完成统计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内容
统计范围:本省辖区内注册、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各类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厅直属各事业单位、各工程管理、物业服务、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投标等企事业单位。统计内容:单位基本情况和主要财务情况。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登录统计局服务业统计直报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具体填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020年度已登录申报单位可直接登录进行填报,今年新申报企事业单位将单位名称、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及营业执照扫描件等材料上报我厅归集汇总后,报送省统计局开设系统账号,再下发各相关新申报企业进行登录填报。各企事业单位应在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统计信息填报。
三、责任分工
工程项目管理、监理及招投标企业由厅建管处负责通知、新申报企业信息收集、分发新增用户账号、企业填报数据核对工作;物业管理企业由厅房产处负责通知、新申报企业信息收集、分发新增用户账号、企业填报数据核对工作;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由厅设计处负责通知、新申报企业信息收集、分发新增用户账号、企业填报数据核对工作;造价咨询企业由省造价站负责通知、新申报企业信息收集、分发新增用户账号、企业填报数据核对工作;厅综财处负责服务业统计工作总体沟通协调、企业申报信息汇总报送及新增账号分发、企业填报数据审核和最终报送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服务业统计是法定统计事项,是《青海省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行业管理服务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请各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统计工作按时完成。
(二)认真组织实施。请各企事业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服务业统计业务学习,做好本单位数据报送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坚决杜绝数据造假、瞒报漏报等情况,确保统计数据填报质量,及时完成数据上报和审核修改等工作。
(三)加强联系沟通。各企事业单位在申报账号、填报、审核修改等过程中,若遇到困难或问题,请及时与相应责任处室联系人联系沟通解决,确保统计工作按时完成。
2021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服务业统计工作结束后,我厅将组织开展服务业统计填报情况通报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表扬,对存在迟报漏报、虚报瞒报、数据造假等情况的企事业单位依照《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各责任处室联系人:厅综财处 马 俊 0971-6119481
厅建管处 窦海清 0971-6145762
厅房产处 聂建文 0971-6156965
厅设计处 张晓娟 0971-6146148
省造价站 李 岩 0971-6150349
申请开设企业账号资料请发送至:qhzjtmj@163.com
附:1.安全证书下载使用说明(青海统计统一认证说明)
2.青海省部门统计数据直报系统企业填报说明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