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水务局,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节约用水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城市节水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3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2023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时间为5月14日至20日,主题为“推进城市节水,建设宜居城市”。

二、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各地要广泛开展节水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城市节水理念、节水知识和节水技术,增强节水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推动相关部门、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形成合力,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营造浓厚节水氛围,不断推动城市节水工作走向深入。

三、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

各地要以2023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为契机,深化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城〔2021〕51号)和青海省水利厅等五部门《青海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规划》(青水节〔2021〕89号),系统、深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要不断深化节水型城市建设,将城市节水工作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实现系统节水、精准节水、机制节水,海东市、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茫崖市尽快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推动再生水就近利用、生态利用、循环利用,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设置下沉式绿地、植草沟等滞水渗水设施,在提高雨水资源就地消纳、就地利用水平的同时,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更新改造老旧受损失修供水管网,减少漏损,提高供水安全保障水平。鼓励、引导居民更换家庭非节水器具,推广普及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公共建筑必须使用节水器具。推进实施“一户一表”改造,优化家庭用水方式,提倡一水多用、循环用水、科学用水,让节水理念深入人心。

四、加快管网漏损控制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通知》(建办城〔2022〕2号)要求,按照建设韧性城市的要求,坚持节水优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合理确定城市和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需要和实施可能,区分轻重缓急,科学规划任务项目,合理安排建设时序,老城区结合更新改造抓紧补齐供水管网短板,新城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供水管网。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进一步完善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激励机制,构建精准、高效、安全、长效的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模式。

五、加强组织

各市州城市节约用水主管部门要指导本地区城市、县城开展2023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并将拟开展的主要活动及城市节水典型经验和案例于4月27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 系 人:城市建设处  郑文强

联系方式:0971-6146183,6146179(传真)

邮   箱:771854639@qq.com

 

附件:2023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宣传口号(参考)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4日

 

 

 

 

附件

2023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

宣传周宣传口号(参考)

 

1.推进城市节水,建设宜居城市

2.坚持节水优先,促进人水和谐

3.践行节水新理念,共享文明新生活

4.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5.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6.建设海绵城市,促进城市水循环

7.建设节水型城市,提高城市发展韧性

8.强化污水再生利用,改善城市水系生态

9.系统节水、精准节水、长效节水

10.节水,让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11.节约用水你我他,爱水惜水靠大家

12.节约用水,从点滴做起,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