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审查效率,我厅对“青海省施工图审查系统”进行了升级,现就升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安排
(一)登录地址。新升级的“青海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223.220.46.48:8075/cda-mall/,可以从“青海省政务服务网—利企服务—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点击“施工图审查”直接访问系统,或从“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青海省施工图审查系统”进入。
(二)时间安排。2023年1月1日起报审的项目从“我要申报”模块进入,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免予事前施工图审查项目登记,具体流程图见网站首页,涉密项目需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采取线下方式申报。2023年1月1日前已报审项目从“原报审项目”模块进入。
(三)技术支持服务。图审系统支持单位为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统使用手册、技术支持群、服务电话见网站首页,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四)登录账号。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通过单位统一信用代码登录,施工图审查机构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登录,专家使用手机号登录,各住建、消防、人防、气象部门使用原账号登录。勘察设计单位及勘察设计人员、施工图审查机构、专家需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登记后在施工图审查系统调用。
(五)签章。系统暂不支持CA认证电子签章,各单位无需办理。勘察设计单位上传至系统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需加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公章、资质章及勘察设计人员签字、签章后以PDF格式上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书等文件需施工图审查机构下载并盖章后上传至系统,施工图审查备案书需住建主管部门下载并盖章后上传至系统。
二、有关要求
(一)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主管部门要做好系统衔接工作,做好相关资料归档。2023年1月1日前已报审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要督促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将原报审项目(包括审查项目及免审登记小型项目)在1个月内办结。
(二)各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施工图审查报审工作,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勘察设计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申报及审查工作。属于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要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按时限完成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等工作,属于免予事前的,建设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工作。
(三)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做好施工图联合审查和数字化审查工作,主动服务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引导做好系统使用,提升在线申报、审查效率。
(四)负责消防设计审查、人防审核、防雷审核的部门要做好施工图联合审查结果审核确认及受理前意见征询工作,审查结果审核确认中出具“不同意”意见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督促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做好重新报审工作。
(五)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图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做好施工图审查项目备案和免予事前施工图审查项目登记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予以备案和登记。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