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西宁市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的通报

    为持续推进全省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全省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切实做好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厅于8月26日-31日对西宁市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调10名物业专家组成2个小组,在企业自查、物业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抽取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42个物业小区,对照《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企业自查抽查表》逐项进行了检查。总体来看,一是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经营基本规范,能够依法依规开展物业服务管理,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正常物业服务。二是大部分企业保安、保洁、专业设施维护等人员队伍基本齐全,能够做到对小区基础设施及物业共用部位及时进行维护管理,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车辆通行有序。供水供电管理措施完善,停水停电防汛处理预案健全。小区内有固定的垃圾收集点,住宅小区内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垃圾日产日清。三是能够积极配合并支持参与社区管理各项工作,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定期对公用部位进行消毒消杀,保障核酸采样和业主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以“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安全指数”,得到社区和业主一致肯定。四是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得到发挥,物业服务行为逐步规范,企业服务能力逐步提升,物业管理质量和水平向好向上。如青海宏基交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充分发挥党员参与小区建设、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员认领绿化责任区、劳模示范岗等区域,用亮身份、亮岗位、亮职责建强企业“红色队伍”,发挥党建在物业服务中的政治引领作用,着力提升企业服务水平。西宁隆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西宁市城北区西社区为切入点,主动接管祁连路秀水二巷13个老旧楼院,组织成立解忧杂货铺、党员活动室等特色服务平台,解决无物管老旧小区环境脏乱差、停车难等一系列问题,提升了居民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受到居民的认可和好评。

二、存在问题

虽然本次物业领域专项整治检查中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履责,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但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企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未能及时维护保养。未建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台帐,无运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如西宁泰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小区设备间管理混乱,无照明,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彻底,消控室没有人专人监控;青海雪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项目消防系统损坏,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或委托的消防设施维保单位处理不及时,没有定期组织检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常规演练和检查,未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电动车违规拉电线充电、随意停放治理相关措施,未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二是物业服务企业基础管理薄弱,服务水平较低。如青海邦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建立投诉回访机制、公开投诉服务电话,未完善业主报修制度,未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物业档案和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及保养记录;青海翔光物业有限公司景岳物业中心管理的小区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青海鼎玉美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小区内供电故障得不到及时处理,影响业主日常生活;西宁友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在显著位置公示主要工作人员,收取的电费超出规定标准;西宁金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宁正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务规章不健全,应急预案不齐全,未进行定期演练和落实,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地点和设施设备,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制定防范措施。小区监控设备运行不正常,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

三是公共区域绿化清洁卫生服务不到位。如青海聚源物业有限公司、西宁金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宁新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定期对绿篱、树木进行养护,未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未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青海青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小区脏乱差,楼道、道路等共用场地未能实行每日一清扫制度,垃圾随处可见;武汉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小区锅炉房和地下停车库存在卫生死角;青海景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小区垃圾未能日产日清;青海业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西宁新汇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统一开展灭蚊、蝇、蟑螂、鼠活动;西宁福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落实生活用水管理制度,清洗水箱不及时,西宁友邦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水箱未上锁。

公共照明、单元门、供水系统、供配电等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如西宁伟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能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制度,未定期对电梯等公用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未督促检查维保单位开展维护保养,损坏的公共照明更换不及时。西宁益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时维修或者更换损坏的单元门,未定期检查电梯日常运行情况;青海晟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与业主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未将装修禁止行为告知当事人,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西宁福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小区值班登记不规范,存在改变公共场所用途和堵塞疏散通道等现象。

五是个别物业服务企业未参加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检查中发现青海雪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青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宁伟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宁金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宁正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参加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力度。各地要高度重视全省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我厅下发的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辖区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对照负面清单逐一进行自查自纠,加快专项整治进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照整治内容查找物业管理制度建设和物业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着力解决物业服务领域热点难点乱点现象,同时加大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监管,形成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业市场秩序,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西宁市要对照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小区再次开展全方位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日常管理和服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履行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其他物业服务企业要引以为戒,对照《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企业自查抽查表》负面清单要求,履行物业服务职责,切实提升企业服务水平,促使企业向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发展。

(三)完善制度,健全成效机制。各地要结合检查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分析日常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加快出台相应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我厅将不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抽查,加大曝光力度,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为业主营造一个舒适优美的环境,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务求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