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审委员会专家委员的通知

青建工〔2021〕2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社会专业人士力量在工程造价相关工作中的技术指导和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2017年我厅成立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审委员会,现任期已满,根据《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审委员会工作制度》,对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审委员会专家委员进行重新申报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能够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工程造价咨询、评审、鉴定、论证等活动;

(二)热爱工程造价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客观公正、诚实守信;

(三)从事工程造价行业及相关工作10年以上,熟悉国家和省内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

(四)了解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的流程、基本方法,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从业经验、能履行好工程造价评审工作职责;

(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或同等水平的执业资格;

(六)凡承担过行业或地方计价依据编制工作、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刊登两篇以上专业论文或曾担任省、市、国家级重点项目负责人的可优先考虑。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工程造价编审工作,参与全省性工程计价依据和规则的编制、评审,为编制质量提供技术支持;

(二)参与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

(三)参与工程造价行业发展规划、重大问题研究以及对工程造价指标、指数进行编制、审查和论证,确保工程计价活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参与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问题的论证并提出建设性的调解意见;参与行业其他需要专家论证、咨询和鉴定工作。

(五)参与对工程计价市场中应用的各类工程计价软件进行符合性和技术性测评,确保工程计价软件应用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六)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委托以及配合行业协会开展的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研究工作。

(七)了解和掌握造价管理工作动态,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四)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专家委员人选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荐人的同意,原则上每单位可根据情况推荐1-2名委员候选人,满足申报条件的个人也可自荐。

(二)推荐委员候选人可涵盖不同专业,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仿古、公路、轨道交通、电力、水利、法律等专业。

(三)申报本人填写《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审委员会候选委员推荐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同时附申报专家的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站,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493516437@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专家委员会委员申请(姓名)”。

(五)我厅根据申报专家情况,从申报专家人选的年龄、信用情况、专业水平、实践能力、执业资格等方面认真组织审查专家信息,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编审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择期公示,经公示无疑后,公布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审委员会专家名单,专家聘期为三年。

 

联系人:朱瑞雪

联系电话:0971-6107542    传真:6150349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设科技大厦708室

附件: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审委员会候选委员推荐表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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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编审委员会候选委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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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是否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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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程造价活动主要工作业绩

从事工程造价活动主要工作业绩

         

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承诺:

以上情况全部属实,如有不实,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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