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建行业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建审〔2021〕3号

 

各市(地)住建局、城管局,各市(地、系统)公积金中心,各市棚改(保障)办,鸡西市环卫中心、鹤岗市水务局:
      按照省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黑减灾办发〔2021〕4号)要求,我厅制定了《黑龙江省住建行业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和1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我厅。
       联系人:王雪铜 联系电话:0451-53622495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11日
 

黑龙江省住建行业2021年全国
防灾减灾日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省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黑减灾办发〔2021〕4号)要求,做好2021年度全省住建行业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主题
        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5月12日)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各地要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加强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大灾害风险排查力度,切实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安排
        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5月8日至14日,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5月15日至年底,防灾减灾常态化推进阶段。
        三、工作内容
        (一)第一阶段,主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组织专题学习。各地要将此次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战略,深刻理解做好灾害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筑牢国家安全屏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根本遵循。
        2.开展技能培训。聘请卫生、消防、红十字、社会组织等专业人员,对本单位、本系统人员开展一次应急逃生、紧急救护技能培训,推广普及自互救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3.开展疏散演练活动。各地要根据行业特点,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四大”行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等活动,统筹安排部署防灾减灾演练活动。省住建厅机关将组织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活动。
        (二)第二阶段,主要开展常态化推动活动。
        1.持续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各地要落实省安委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五宣”工作实施》要求,大力推进减灾宣传活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组织燃气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供排水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培训等系列培训活动。各地城镇燃气及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行业企业开展燃气安全演练、排水防涝应急抢险演练等专题活动,确保基层从业人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稳步提升。
        2.推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结合“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双违专项清查”“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认真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单位要重点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超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灾害隐患排查,加强岩土工程监测,加强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部位的安全检查,加强建筑废土消纳安全管理;燃气企业要重点对燃气管网、燃气场站、燃气调压及室内燃气设施和隐患排查治理、燃气应急保障及燃气安全投入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排查;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组织行业单位重点对易涝点整治情况、老旧排水管网存量、排水泵站和溢流闸门维修养护情况、窨井清掏养护情况开展排查;要结合排查情况建立风险隐患点台账,并制定整改计划,“拉条挂账”开展整改。在开展压力容器、检查井等有限空间作业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3.推进规划编制和重点工程建设。各地要按《黑龙江省“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住建行业实际,配合相关部门编制防灾减灾规划专篇,明确本行业新发展阶段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目标、原则和重要任务、重大工程等,并抓好规划实施工作。进一步聚焦和细化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主要任务,根据国家和省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作为重点项目有序组织推进。加强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研判,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工作制度,精准发现灾害风险,提前发布预警响应信息,提升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4.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各地要精准测算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积极争取应急物资储备资金支持,可采取应急物资协议储备等方式与邻近物资供应企业建立供应保障合作关系,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努力满足可能发生灾害事故的峰值需求。
        5.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地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行业企业、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一线抢险、综合指挥、专家力量相结合的应急队伍,保障应急抢险人员的专业性。要完善相关避灾避险预案,定期开展不同类型应急抢险演练活动,增强应急队伍实战能力,保障应急抢险人员人身安全。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工作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举措,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统一思想、科学谋划、有序推进,不断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各项活动。要在摸排风险隐患基础上,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部门,全面做好灾害防范化解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创新形式、活化载体,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努力营造住建领域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