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88号
近期,我厅对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情况进行了核查,通过实时影像数据抓拍比对,发现张迕等228名参考人员在考核过程中,涉嫌以不正当手段违规取得“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安管人员’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由原考核机关撤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管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我厅决定对上述人员做出如下处理:1.撤销上述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上述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现将上述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1年6月9日至6月18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相关人员和企业,可携带申诉材料到我厅申诉,逾期未申诉的,我厅将不再受理。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