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46号
各市(地)住建局、松北新区住建局:
为全面掌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有关文件落实情况,现请各地住建局紧急报送有关工作进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有关文件落实情况。请各地报送省住建厅印发的《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EPS板等保温材料防火质量控制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落实情况,采取的主要推进措施和实施质量安全监管情况,以及对所辖县(市)老旧小区
二、改造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指导情况。
二、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各地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情况,重点上报屋面防水、外墙保温等建筑材料质量控制、对主要建材的监督抽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落实等情况。
三、及时总结报送情况。请各地按要求及时总结本地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包含所辖县(市、区)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以2021年7月15日开工为准),结转工程要在附表(附件)中注明任务年限,并形成书面材料,认真填写汇总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于7月20日下班前报省住建厅质安处。
联系人:周航 徐刚
邮 箱:zlaqjdc@126.com
传真:0451-53651102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