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总工会等8部门《关于开展第十八届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豫工文〔2021〕22号)要求,经基层单位和个人申报、初步审查,省建设工会拟将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原分公司作为标兵单位推荐对象、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孙玉生同志作为标兵个人推荐对象,参加第十八届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电话:0371-66069776(省建设工会)
2020年7月5日
附件
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及说明
第十八届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推荐对象:
单位名称: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原分公司
法人代表:魏庆国
单位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47号
基础荣誉:2019年获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
第十八届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推荐对象:
个人情况:孙玉生(郑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总支委员),男,1970年2月生人,中共党员。
基础荣誉:2011年,登封市“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申遗工作三等功;2011年,登封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三等功;2013年,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三等功;2014年,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021年,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三等功。
标兵个人推荐荣誉类别:忠诚奉献标兵
有关说明:本次推荐对象仅作为省建设工会向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小组推荐的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候选人,并非最终表彰的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河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指导小组将从各地各单位推荐对象中,采取网络评选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最终表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