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02193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标〔2020〕19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0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情况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2020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情况统计工作,填写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2),年度统计表数据应与季度统计报表数据之和保持一致。
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展统计工作时,应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联系,确保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内容完整,数据准确。
三、统计表的填写原则上不应有空,如确无相关数据请填写“无”或“0”。
四、请各市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与2020年第四季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报表一并报送至我厅科技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gxjstkjc@163.com,工作总结与统计表纸质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于思远,联系电话:0771-2260042。
附件:⒈2020年度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
⒉2020年度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28日
文件下载: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_222202012291527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