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房〔2021〕2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2020年12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居住社区(住宅小区)是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做好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新发展阶段,物业管理行业要结合新发展理念,明确发展定位,落实发展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为促进物业行业管理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各地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加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选举、运行、换届的指导和监督。要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构建和谐、美丽、幸福社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
要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通过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打造优秀项目、规模化经营等方式,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物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宣传培树活动。要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拓宽业务渠道,向养老、托幼、家政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结合实际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采集车辆、人像、高空抛物识别信息等物业管理信息和生活服务数据,确保数据不泄露、不滥用。提升设施设备智能化管理水平,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
四、加强物业行业信用监管
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五、推动城市管理服务下沉
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群众问题反馈、受理、调查、处理机制。明确部门和单位职责清单,依法依规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及行业技术规范,明确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向最终用户提供装表到户、维护到户、收费到户的服务。
六、保障措施
各相关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通知》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机构设置,配齐专业人员,加强舆论宣传,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示范引领,积极探索、勇于创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住宅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 安 厅 财 政 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应急管理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西银保监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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