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21〕239号
当前,我区天气逐渐升温,加上汛期即将到来,是中小学生溺水易发高发时期。根据2021年第一次自治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为持续做好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以保护未成年人为己任,持续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要求,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坚决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工地的安全监管(包括在建以及停工、半停工、竣工待验收、未完全开工项目以及长期处于停工状态的项目),确保所有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确保每个项目均有人值守,严防无关人员尤其是中小学生进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中形成的每一个取土坑、基坑等可积水形成涉水危险的区域(含施工形成的场地外取土坑等)均设置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废弃基坑及时进行回填,确保所有坑、洞、井设置有围拦等安全防护措施并牢固可靠。对于检查发现存在溺水安全风险隐患的项目工地,要立即责令项目整改,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发放防范溺水安全常识宣传资料,提醒家长履行好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提醒施工现场周边群众了解施工安全知识、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带中小学生子女进入施工现场,坚决杜绝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