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21〕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南宁市市政和园林局,柳州市、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北海市市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崇左市城乡综合执法局,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
当前,我区已进入汛期,暴雨和冰雹、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发生频率增大,而且今年“五一”5天小长假将至,生产安全和群体事件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根据党中央及自治区领导相关批示精神,全国和全区“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21〕20号)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21〕45号)等相关工作文件要求,现就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做好“五一”假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意义重大。“五一”假期是群众出行旅游的高峰期,汛期是高温、多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频繁发生的时期,极易引发建筑施工、园林绿化、排水防涝、危旧房屋、中小学生溺水等方面的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源头治理,聚焦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同时毫不放松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务必保持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重点,确保假期、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五一”假期前要按行业分工和各部门工作职责针对本行业假期汛期的特点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一)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重点督促建设单位牵头排查深基坑、有限空间作业、土方(包括隧道、盾构、暗挖)开挖工程、高切坡、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全面掌握本地区项目的基本情况,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巡查和指导服务工作,各在建房建市政项目不得压缩合理工期,项目参建各单位要加强现场管控和施工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方面。全面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加强城市排水系统维护维修,重点对排涝泵站、污水厂(站)、涵闸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对供水管网的抢修和供水水源的检测,加强对储配站等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针对城市低洼地区、下穿式立交桥、易涝点等重点部位,划定警戒标识,落实应急管理和抢险措施;做好大型户外广告牌、临时展台、展牌等构筑物受台风或短时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影响倒塌等防范工作,做好相关应急处置。
(三)城市园林绿化安全方面。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排查城市公园(含动物园)内正在使用和施工的游览步道、车道、栈道、亲水平台、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缆车、索道、吊(索)桥、各类游船、车辆等服务设施以及各类救护、防护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风险隐患;强化落实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对城市公园(含动物园)、广场内的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山石水面、栏杆棚架、动物兽舍、车辆机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开展专项排查;汛期期间要加强对道路、公园、重要地段及人口密集区域的古树名木、高大乔木、病树、危树、景观水面的巡查检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及时处理和整改到位,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游园环境。
(四)房屋使用安全方面。要加强对城市低洼、临河地段老旧房屋和农村自建房改为经营场所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加强对现状危房、汛期农民建房和农村风貌改造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五)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方面。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消安办〔2021〕15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全区建筑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一是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在建工地、活动板房等消防安全督导工作;二是主动介入,加强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三是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教育。
三、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各市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深刻吸取玉林施工升降机高空坠落较大事故信息迟报教训,切实增强突发事件的首报意识。属地发生突发事件后,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核实并报告厅相关业务处室或厅应急办(设在厅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771-2260001)。上报信息要素务必准确、完整,有最新情况的,可多次续报。如因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我厅被自治区通报批评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我厅总值班室电话:0771-2260001,传真:0771-2260017。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