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竞选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代建中心)负责代建的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博物馆建设项目、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自治区肿瘤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及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已具备竞选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的条件,现进行公开竞选。

一、项目概

1.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

1.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3.36公顷(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6.29万立方米(挖方14.06万立方米,借方2.34万立方米,弃方0.11万立方米)。

1.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哈喇沁路以东,察哈尔大街以北。

1.3最高竞选限价:13万元。

2.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

2.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0.76公顷,工程动用土石方总量约1.29万立方米(挖方约0.94万立方米,填方约0.35万立方米,弃方约0.6万立方米)。

2.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康复街以南、兴安北路以东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院内。

2.3最高竞选限价:9万元。

3.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自治区肿瘤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

3.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4.09公顷,既有工程区占地面积1.73公顷,新建工程区占地2.36公顷。因既有工程区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全部为永久占地,本次建设将其一并纳入防治责任范围。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7.69万立方米。

3.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以东,学苑西街以北,东侧为呼铁局林场,北侧与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相邻。

3.3最高竞选限价:10万元。

4.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

4.1建设规模:总占地总面积5.09公顷(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0.95万立方米(挖方8.62万立方米,填方2.33万立方米,弃方6.29万立方米)。

4.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合林村村西与东鼓楼村地界结合部。

4.3最高竞选限价:15万元。

5.内蒙古自治区自然博物馆建设项目

5.1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3.34公顷。

5.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东侧、南二环路北,现自然资源厅办公楼西侧、党委组织部住宅小区南侧,西南与兴安路与南二环街口拟建立交桥毗邻。

5.3最高竞选限价:11万元。

6.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

6.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5.10公顷(永久占地),动用工程土石方总量9.85万立方米。

6.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苏力德街以南、鼓楼西路以西。

6.3最高竞选限价:11万元。

7.服务期:3个月,即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回执之日止。

8.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二、标包划分

1.第一标包: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外迁合建项目和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

2.第二标包: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自治区肿瘤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和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

3.第三标包:内蒙古自治区自然博物馆建设项目和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新建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

4.竞选单位可以同时参与三个标包的竞选,但只能中选一个标包。

5.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竞选活动。

三、采购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方案及过程中的监理、监测,形成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报告格式、内容要符合水土保持标准要求,形成完整资料),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和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以及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报备等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竞选单位须符合的要求

1.竞选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竞选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竞选单位在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并符合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

4.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承揽过一项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项目(合同金额无要求)。

注:近五年是指2016年1月至2021年5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竞选报名

1.本次竞选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和获取竞选文件,竞选单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自治区代建中心邮箱(nmgdjj@sina.com),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自治区代建中心将竞选文件回复至竞选单位邮箱。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9时至2021年6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以自治区代建中心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资料:报名时竞选单位须提交下列加盖竞选单位公章的材料扫描件。

(1)介绍信一份(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4)近五年承揽过的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合同一份。

六、竞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竞选申请文件时间:2021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逾期不再接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递交竞选申请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12楼1218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

七、竞选报价要求

1.合同类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2.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成,取得相关部门报备回执后按照财政厅支付流程一次性付清。如财政厅迟延拨款导致甲方付款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3.报价依据:竞选单位结合竞选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相关要求,在充分考虑采购服务范围、市场竞争、工作周期、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4.本次竞选设有最高竞选限价。

八、竞选公告发布时间与媒介

1.发布时间: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7日;

2.发布媒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九、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


系 人:杨博、赵诣、武俊文、乔国英、石瑛

联系电话:0471-5183538/6525479/6512637/6525623

附件:介绍信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

                                            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2021年6月2日

代建(水土)技术服务公告附件 (介绍信)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