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2102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分类:A                    桂建函〔2021〕462号

 贺祖斌委员:

您在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统筹做好村镇规划建设,传承保护传统村落风貌的提案”,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协办。经我厅与相关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构建“一张图”管理模式,全方位构建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等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我区传统村落基本情况

传统村落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是实现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中国和文化强国、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决策部署,通过组织申报评选、改善传统村落人居环境、创新机制模式,大力推动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截至目前,广西共分三批公布自治区级传统村落名录共657个,其中有280个村落入选第一至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总量排在全国第10位,且14个设区市均有村落入选国家级传统村落。已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村落有3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村落古建筑群约30处。开展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化保护,有12个村落被录入中国数字博物馆,并对280个“中国传统村落”实施了挂牌保护。

二、对建议中具体问题的答复

(一)关于构建“一张图”管理模式,全方位构建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的问题。一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积极推进广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为我区村庄规划编制、审查、纳入“一张图”实施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撑,并充分依托现有广西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形成一张底图,用于支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二是2021年6月,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传统村落摸底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当地传统村落种类、分布、价值以及保护现状,了解历史建筑的保存,使用情况。收集好相关信息后,我厅将加强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建立档案数据库,为下一步共同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决策依据。

(二)关于根据“一村一案”建设原则,有针对性复原、打造地域原生特色的乡村风貌的问题。一是我厅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申请项目建设资金用于传统村落的修缮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66个国家级传统村落累计获得中央补助资金4.98亿元,有279个国家级传统村落累计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5.5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9.02亿元,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厅要求地方部门需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依据保护发展规划,对村落选址、景观环境和风貌格局等进行保护,对村落内的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等传统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对村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他非物质文化进行保护和传承,保持村落的完整性和原真性。同时,我厅专门成立了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家委员会,承担顶层设计、决策咨询、技术指导等方面工作,对我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全方位指导服务。每年我厅均组织专家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督查和技术指导,对保护不力的进行通报,严重的责令退出。二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实施了一批文物保护工程和安全防护工程,有效改善了传统村落中文物的保存状况。据初步统计,近年来累计投入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近2亿元,支持各地开展传统村落文物的抢险加固、保护修缮、展示利用以及安防消防等项目。三是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9号),明确了统筹推进乡村风貌提升的任务。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所覆盖的村屯,统筹开展“三清三拆”环境整治,推进村头村尾、公共区域的绿化美化,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街巷空间等历史文化遗产,延续村庄原有空间格局和特色风貌,确保实现村庄通透敞亮、干净整洁、管理有序、文明和谐。

(三)关于充分尊重村民自治权利,彰显“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生活延续性”理念的问题。一是2020年6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厅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办法》,按照“因地制宜,试点先行,全程服务”的基本原则,指导各地开展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试点工作,推进乡村规划师驻镇入村,积极带动群众全面参与乡村治理。为乡村地区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风貌提升等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目前,全区各设区市均已出台乡村规划师管理办法,各县均已开展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试点工作。二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全国率先研发了“国土空间规划调研APP—村庄规划版”和“国土空间规划网络意见征集系统—村庄规划版”,并免费提供给各市县和技术承担单位使用,村民通过手机APP即可网上远程填写调查问卷并随时提出意见建议,编制单位通过APP即可实现调研信息网上录入和实时定位,实现了规划调研“轨迹可追踪、信息可记录、过程可留痕、责任可溯源”,解决了村民外出打工参与度低、有意见无处提等意见征集反馈渠道不畅的问题,有效提升了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目前,软件使用覆盖面已涉及14个设区市、80个县(市、区)、381个村庄,公众参与度持续扩大。

(四)关于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吸引外出人员回流,避免村落“空心化”的问题。在做好传统村落保护的同时,我区还注重业态培育,激发发展活力。指导传统村落依托浓厚历史文化和传统生产方式的优势,挖掘村落的本土特色与资源,通过产业来激活村落发展;或依托独具特色的传统古民居与乡土文化特色开展乡村文化旅游,注入旅游新业态,实现传统村落和旅游资源相互促进,增强传统村落发展的可持续性。同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施工,降低建设成本;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闲置农房等资产使用权,通过入股、联营等形式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融资模式创新,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提供长期信贷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一是督促各地加快推进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组织专家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情况年度巡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防止“大拆大建”乱打造现象。二是推动传统村落保护精细化管理,指导各地古民居建立“一户一册”档案,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和要求,建立按册检查评估机制,定期公布保护情况。开展濒危建筑、村落历史“抢救行动”,加快传统村落保护建设步伐。三是加强传统村落科学管理,指导市、县加快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完善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充实管理人员,确保传统村保护发展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