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拟推荐激励名单公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配套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33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0年度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拟推荐激励名单公示如下:

一、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设区市(2个):南京市、扬州市。

县(市、区)(3个):苏州市吴江区、兴化市、徐州市铜山区。

二、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

县(市、区)(5个):邳州市、连云港市赣榆区、金湖县、盐城市大丰区、沭阳县。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至1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5-51868787,传真:025-51868503。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