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抗震加固)引导资金的通知》(苏建设计﹝2021﹞29号)要求,现将通过评审的50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至6月1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发送电子邮件至635260114@qq.com反映。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厅设计处 曹敏娜 025-51868712
附件:2021年度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抗震加固)引导资金项目公示表.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