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02122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分类:A

桂建函〔2021〕351号                  签发人:汪夏明 

李安妮等2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有效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协办。经我厅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有效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结合地方建筑风格特色因地制宜开展乡村风貌提升

为加快推动全区乡村农房特色风貌塑造,我厅基于对广西传统建筑文化的研究,组织编制了《广西农村房屋风貌管控导则》,该导则在研究分析我区民俗风情、文化特色的基础上,以地域空间为基础,结合地域民族特色、历史文化特色等因素,按照地域划分为桂北片区(含桂东北)、桂西片区、桂中片区(含桂西南)、桂南和桂东片区(含桂东南)五个风貌分区,归纳形成各分区农房建筑风格特点,作为全区推动农房特色风貌塑造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同时,各地以该导则为基础,结合本地区建筑文化特色,编制了本地区建筑风貌导则及农房设计图集。各地在编制导则的过程中,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形成既延续传统建筑文化特色又符合农民需求的建筑风貌指引文件,积极开展农房特色风貌塑造设计工作。

二、结合农房实际使用功能开展乡村风貌提升工作

2021年3月,自治区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2021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风貌提升设计工作座谈会,邀请全区设计单位交流总结乡村风貌提升设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强调在开展农房特色风貌塑造过程中,应以《广西农村房屋风貌管控导则》为基础开展风貌设计工作,既要形成整体地域民族建筑风貌特色,又要结合农民实际需求开展改造。会议强调,坡屋顶是广西传统建筑的重要元素,具有遮风避雨、防寒隔热的作用,在设计坡屋顶的过程中,应充分结合农民使用需求,如有的农户希望预留晒台用以晾晒农作物,则坡屋顶不应全部覆盖,可在方案设计过程中将水箱及太阳能设备移至晒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区将持续加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指导:一是持续开展分片督导工作,加强对督导专家的培训,以便系统传递工作方法,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进一步提升全区农房特色风貌塑造工作质量。二是总结经验,严格考评。目前,已组织开展2021年广西乡村风貌提升初期考评,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贵港市召开了2021年全区乡村风貌提升初期评估总结暨现场推进会,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组织开展考评及召开自治区级现场会的方式,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全区形成统一认识,提升乡村风貌提升工作质量,更好地开展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