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审许公告字〔2021〕48号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李付军等1766人符合“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狄路生等1296人符合“三类人员”(延期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王飞等213人符合“三类人员”(证书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高瑚浩等130人符合“三类人员”(工作单位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刘海亮等184人符合“三类人员”(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1.符合“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xls
2.符合“三类人员”(延期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xls
3.符合“三类人员”(证书信息变更)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xls
4.符合“三类人员”(工作单位变更)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xls
5.符合“三类人员”(重新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20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