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序号1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措施序号(15):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责任落实机制。省直有关部门分别针对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围填海问题、矿山生态修复问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问题、水源地保护问题、医疗废物处置问题、海水养殖清退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自然保护地问题等突出行业性、系统性生态环境问题,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专项整改工作机制,合力推动问题解决。

整改期限

2020年底前

整改措施类型

责任强化落实类

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及联系电话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65343823

整改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

2020年以来,针对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存在处理能力不足等行业性、系统性问题,我厅建立每周一报工作机制,及时收集在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情况,并上报省政府领导。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省领导的有关批示,加快推进在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确保在建7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部于2020年底建成运营,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7200吨/天,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1575吨/天,实现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从根本上解决我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同时,根据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其他问题,我厅均第一时间开会协调解决,保障问题及时解决。

验收意见

    根据《海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此措施主要是强化责任落实,无需提供验收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