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修订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现对2019年度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企业可通过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主页上方的信用评价专栏查询评价结果。本年度信用评价分值计算中将业绩加分调整为纳税加分,企业可通过企业账号进入系统查询企业纳税额。同时拥有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多种资质的建筑企业纳税加分按施工资质类予以加分,2020年度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不再以业绩进行加分。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可向我厅提出书面异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根据相关规定异议不成立的,依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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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