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84号
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补充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管理工作体系,增强专家在我省消防设计规范制订、技术标准论证、特殊消防设计评审、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建筑火灾事故调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厅决定补充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相应专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建筑设计研究院和消防设计研究所具有工程消防、建筑等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二)具有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火灾事故调查等20年以上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三)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下任何一项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四)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良好。
二、推荐补充专家名额
(一)由省厅邀请国家级建筑设计专家、应急部消防救援局、各消防研究所等专家20名。
(二)由省厅邀请省内各行业设计研究院、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专家40名。
(三)由市(地)住建局各向省厅推荐2名本地专家,并做为属地专家组长和副组长,配合省厅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三、推荐程序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将推荐人选于7月1日前,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推荐表》(附件)扫描件,以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姓名+专业)、任职文件等扫描件打包发送省住建厅工程消防和建筑设计处邮箱。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充分认识到行业专家对加强政府部门治理体系建设、提高治理能力的重要意义,一定要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将真正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上来。省住建厅将对各地推荐的专家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向社会公布。
(二)省住建厅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并按照专家管理办法定期更新。
联 系 人:刘明 曹睿明
联系电话:0451-53630170 邮箱:shenpiwxt@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30日
附件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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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