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住建〔2019〕89 号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市住建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按照《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辽住建〔2018〕254号)要求,省住建厅、人社厅、交通厅、水利厅等4个厅局组成联合工作组,拟于2019年6月18日起(具体时间和人员名单另行通知),对你市进行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同时,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的检查。此次检查一是听取“挂证”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情况,二是查看相关工作材料,请于检查当日向联合工作组提供以下材料:
1.关于落实辽住建 〔2018〕254号等文件的学习、培训、宣贯落实材料
2.本地区“挂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挂证”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自查及投诉举报受理数量、整改数量、主要工作措施、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打算)
4.截至5月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
5.向社会公布的“挂证”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和信箱的证明材料
6.对“挂证”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事项的登记、查处工作的材料
7.部,厅督办“挂证”案件核查、上报等相关工作的材料
8.本地区“挂证”人员查处工作的材料
迎检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辽宁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厉行节约。
省住建厅联系人及电话:唐 地 024-23447688
省人社厅联系人及电话:罗福生 024-22959116
省交通厅联系人及电话:周轩成 024-23855567
省水利厅联系人及电话:魏 国 024-62181408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水利厅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