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工作的通知》《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方案》《关于青海省建筑施工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的通知》要求,我厅对各地推荐的安全标准化工地进行了审核,同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综合评价。根据评审结果,拟对“中海·山湖大观项目一标段”等16个建筑施工项目授予“省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现将16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7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建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才 让 0971-6138155(省质监总站)
刘 杰 0971-6146533(厅建管处)
靳永婷 0971-6139027(厅机关纪委)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10日